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 烏溪沙青年新村 Chinese YMCA of Hong Kong- Wu Kwai Sha Youth Village

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區,馬鞍山,烏溪沙鞍駿街2號
網址:wks.ymca.org.hk

烏溪沙青年新村(英語:Wu Kai Sha Youth Village)位於香港新界沙田區馬鞍山烏溪沙鞍駿街2號,由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管轄,為全港宿營宿位最多及佔地面積最大的營地,面積11公頃,可容納1092名(宿營)及600名(日營)營友入住,設備齊全。

歷史

總部設於北美洲美國弗吉尼亞州的基督教兒童福利會(Christian Children’s Fund)海外區主任微勞士牧師(Rev. Verent John Russell Mills)伉儷於1951年秋季來到香港。1950年初,中國政權易手,成千上萬的難民湧進香港,其中有300名兒童是來自中國廣州由微牧師成立的中國兒童基金會(China’s Children Fund, 簡稱CCF)的孤兒院,為了收養當時的孤兒及提供兒童福利,便向香港政府購入烏溪沙一幅土地作為孤兒院。他的行為感動了其他有份參加競投的地產商,到了開投之日,竟然沒有一個地產商出席,使他得以每平方呎一毛錢的價錢,總數12萬港元購得該幅可供興建60多間平房的土地,微牧師用了5年時間,親自駕駛剷泥車,建築院校。1955年,孤兒院落成,並定名為「烏溪沙兒童新村」(Children’s Garden)。印度的甘地夫人也遠道前來拜訪這個兒童之家。兒童新村收容了逾千位孤兒,內有自成系統的道路網、自給自足的水塘、醫院、中小學校、教職員宿舍、可容千多人的禮堂、標準大型足球場等康樂體育設施、實驗農場、金工、木工實習工場等,並有66間屋舍(cottage),稱之為「家」,每家住13名兒童,由一名褓姆充當「媽媽」之職。這個創新的意念,是要使孤兒院更像一個家,讓兒童身心得到健全的發展。

至1971年兒童院護服務結束後,透過一連串的聯絡手續,兒童新村的土地移交予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Chinese YMCA of Hong Kong),發展成營地,雖然當時在法律上是一項買賣手續,但賬面價值只是港幣一元,並改名為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烏溪沙青年新村。

昔日因為未發展道路,來往營地需要於馬料水乘搭街渡前往。1980年代,香港政府發展馬鞍山新市鎮,其後青年會與新鴻基地產合作,將部分烏溪沙青年新村用地改為興建私人屋苑「雅典居」,而新地則代為重建部分青年新村營舍。

機構簡介

基督教青年會是一個世界基督化青年運動,其旨趣以〈巴黎本旨〉:「在聯合同道青年,即凡願按照聖經奉行耶穌基督為上帝與救主,心信躬行為其門徒,更願協力推廣天國於青年之間者」為基礎。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亦基於此一本旨創立於1901年,在憲章中訂明本會的宗旨和目的「是按照耶穌基督的教訓,在青年人中,培養基督的品格,和建立基督服務的精神」。

為達成此宗旨,藉著一群熱心的基督徒領袖和義工,協力推廣多項程序活動,使會友及參加者從活動中得著建立:

  1. 滿足個人生活興趣的需要;
  2. 提倡有意義的社教化、康樂體育、文化、教育等活動及表彰「非以役人,乃役於人」1的服務精神;
  3. 培養基督教的倫理觀念;
  4. 增進個人身心健康;
  5. 在社會上成為盡責任的良好公民。

近年來,多種事工,在政府、眾多團體及教會的支持下, 工區遍設港、九、新界各地,服務單位逾50個, 會友人數超過80,000人。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是全球基督教青年會運動的一員,又為一建基香港之基督教服務組織,本著「非以役人,乃役於人」之基督精神,聯合同道,推廣天國,致力倡導及培育青年肩負社會責任、關懷祖國、放眼世界;並通過多元化服務、全人發展、對弱群之承擔及推動從個人至社會修和;努力建設一個文明、有愛心的香港。

  1. 「非以役人,乃役於人」(Not to be served, but to serve.),這句話就是出自馬可福音10章45節,耶穌說:「因為人子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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