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2020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 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 ‭3:16‬ ‭CUNP-神‬‬

https://www.bible.com/46/jhn.3.16.cunp-神

“Later, Jesus talked to the people again. He said,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Whoever follows me will never live in darkness. They will have the light that gives life.””

‭‭John‬ ‭8:12‬ ‭ERV‬‬

https://www.bible.com/406/jhn.8.12.erv

約翰福音10章

約翰福音10章

【耶穌基督是羊群的牧人】

   一、祂是真牧人:

1.真牧人從門進出(1~2節)

2.真牧人與羊彼此認識(3~6節)

 

   二、祂是好牧人: 

1.好牧人是叫羊得生命的門(7~10節)

2.好牧人顧念羊,為羊捨命(11~15,17~18節)

 

   三、祂是大牧人:

1.大牧人另外有羊,要與圈裏的羊合成一群(16節)

2.凡不信的,不是大牧人的羊(19~26節)

3.大牧人要與父一同保守羊(27~30節)

4.信祂的,就是大牧人的羊;不信的,要逼迫祂(31~42節)

 

在這我們先看一段視頻“好牧人的比喻”加深大家對這裡的印象。

上图:古代以色列的羊圈,牧羊人就睡在门口。

 

【約十1】「『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中東地方的『羊圈』,是一個四周用石牆、欄干或籬笆圍起來的空地;僅有一道門可供人與羊進出。羊圈的用意是供羊群晚上在裏面休息睡覺,可防止羊群到處走失,並保護牠們不受狼和其他野獸的襲擊。通常,會有好幾個羊群在羊圈內過夜。牧人將自己的羊群趕進羊圈裡面後,交給看門的看守,然後各自回家過夜。第二天,牧人回到羊圈,看門的就給他開門。此時,羊圈內的羊群混在一起,但因牧人認識他自己的羊,逐一按羊的名字叫它們,羊也認識主人的聲音,所以會跟在主人的後面,走出羊圈。

       有時候,盜賊會趁著黑夜,當看守在門口的人睡著之後,翻過圍牆,爬進羊圈偷羊。這時,因為羊不認得他們的聲音,所以羊群會有驚慌逃避的現象。

本章是以第九章開瞎子的眼睛為背景,繼續講論,所以這裏的『你們』乃是指法利賽人。

        「羊圈」代表舊約的律法,也代表猶太教,就是律法的宗教。神將律法頒賜給以色列人,目的乃是要把他們看守在律法之下(參加三23);換句話說,他們好像羊被看守在羊圈裏面一樣。但羊圈只不過是暫時用來看管羊群的所在,羊群的真正永久居留之地乃是『草場』──預表基督。在基督尚未來之前,神預備了律法作為羊圈,用來暫時看管祂的子民。

加拉太書3章21-23節:奴僕和兒子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然而,當基督來到的時候,以色列人已經把律法發展成了猶太教,也就是猶太教變成了羊圈。九章裏的那個瞎子,在他還沒有被主醫治以前,原來也是在猶太教裏面被監禁的群羊中的一隻,但是後來被法利賽人從會堂裏趕出來(參九34),表面上他是從猶太教裏被趕出來,實際上他乃是從羊圈裏被釋放出來。

       基督又是羊圈的『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參羅十4);舊約裏面的律例和規條,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參西二17)。所以人若要瞭解律法,便須抓住基督這一個門,才能瞭解律法的精意。可惜,法利賽人和猶太教的領袖們,只知遵守律法的字句,並且加上許多古人的遺傳,將神的子民捆得緊緊的。他們不是從基督入門,倒從別處(就是律法的字句和規條)爬進去,所以他們是殘害神子民的『賊』和『強盜』。

直到如今猶太教還是根據聖經的文字意思來裝扮,比如護經匣  Tefillin.

经文护符匣在摩西五经被提及四次,出埃及记申命记各提及两次:

这要在你手上作记号,在你额上作纪念,使耶和华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为耶和华曾用大能的手将你从埃及领出来。

出埃及记 13:9

这要在你手上作记号,在你额上作经文,因为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我们从埃及领出来。

出埃及记 13:16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命记 6:8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命记 11:18

在正统派犹太教(Orthodox Judaism)内,所有年满13岁的男子要佩戴经文匣。女性没有佩戴经文匣的义务,部分正统派拉比允许成年女性在私人场所佩戴经文匣。保守派犹太教(Conservative Judaism)内,男女都公开佩戴经文匣。

繫在手上的那只經文匣中,四段《妥拉》經文被寫在一張羊皮卷上。繫在頭上的那只經文匣則是將四段《妥拉》經文寫於四張不同的羊皮卷上,並將它們置入盒中的四個格子裡。         

其實在城門上到處可見,而且有些裡面真的有羊皮經文卷。

申命记 6:9「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讓人想到宗教改革馬丁路德為了喚醒那時用錢買贖罪券的人,那時只要你給的錢越多你死去的親人在煉獄中受的痛苦越少,錢可以買到到天堂的直通車,當你給了教會錢,那些所謂的教皇教宗會給你一張紙,上面有寫你死去親人的名字。我們也知道,錢是買不來進天國的直達車,那些宗教領袖為了達到自己利益目的,吃好喝好住好而用贖罪券來歪曲教導聖經神的話,這就是偷竊殺害毀壞。唯有耶穌基督可以,他是門。

神說天堂門是窄的,不是我們通過錢或其他能夠進入,唯有通過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夠進入神的家。

馬太福音7:13-14

13「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14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那耶穌是來廢掉律法嗎?斷乎不是,是要成全律法。

(以下兩段引自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5449 http://lingon.elchk.org.hk/share/fufil_law.htm

羅馬書3章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馬太福音5章

論律法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論發怒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这段重要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并非反对遵守律法和先知所代表的旧约圣经。耶稣反对的是:在外表上假装遵守律法,为了要从神那里赢取功德;而内心却违反律法;或者说,他们注意律法的字句,但漠视律法的精义。随后,耶稣举了六个例子来说明:圣经字句和精义,基督徒内心和外表之间的区别。我们在这里就以耶稣举的十诫第六诫:“不可杀人”为例,看耶稣是如何教导我们理解旧约中的律法,并应用于我们生活。

 

1,耶稣是如何教导基督徒遵守旧约圣经?(太5:17-19)     

太5:17:“成全”的希腊文是pleroo,是与“应验”是同一个字,也可翻译“满足了”,“完全了”。所以这句话可以理解:耶稣来到世界就是律法和先知的应验,换句话说,一切旧约先知和律法所要求的做人标准,耶稣一生的言行都实现了,使这些标准得以满足。这句话从另一角度看:耶稣是真正律法的制定者和解释者,这就与后来当有人指责耶稣违反安息日这一重要律法条款时,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的教导相符合。

太 5:18这节经文表达两层意思:一是说旧约圣经,当时以色列人通称律法书将存在到世界末了,二是旧约圣经是神圣的无误的,如圣经说:“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12:32)这原则也适合新约(启22:18-19)。

太5:19中“这诫命”可以理解为圣经对神子民的要求,所以耶稣指出:基督徒应当完整地遵守圣经的话语,不能选择性地遵守。同时耶稣也指出基督徒遵守圣经话语的程度,与在天国受奖赏的大小有关。

2,耶稣为什么把“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作为进天国的条件?(太5:20)

法利赛人以遵守他们自己规定的,一般人根本做不到的,许多所谓律法条文来显示自己的虔诚。所以他们的义是想靠自己的行为来达到道德完美,换句话说,他们想用自己“完美的道德行为”来拯救自己。这样的义就是“自义”,正好与亚当要撇开神,自己追求善恶标准的罪是一致的;这样的人常常行为越虔诚,心离神越远。而真正“胜过法利赛人的义”的“义”,是耶稣的义。耶稣为了罪人得救,愿意牺牲自己生命。门徒因信靠耶稣而有能力活出律法的精髓(爱神与爱人如己),如此就“胜过”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拥有这样的义才能真正使自己得救,这也是耶稣常常教导的,凡愿意丧失自己生命的人反而得着生命的道理,这就是耶稣的十字架道路,也是进天国的道路。接着,耶稣举了六个实例来解释如何胜过法利赛人的义,让我们知道什么才是律法的真正意思。这里要注意:不是像有些人说那样:耶稣的道德标准高于旧约,新约与旧约中的神是同一位神,神对人的标准从来没有改变过,但这道德标准在向人启示的过程是逐步的,渐进的。可以这样说,神子耶稣亲自来到人间,祂的一生言行是神对人启示的最高峰,是神对人的道德要求最完美的表达。所以,旧约所表达的律法不是我们行为的终点,正相反,律法是我们行为的起点。神要我们首先做到的是:不要做神不准我们做的事,这就是十诫及其有关的律法,大都是以“不”开头的。然后神要我们努力去做神要我们做的事:爱神爱人,就是耶稣一生的言行所彰显出来的做人标准。接着耶稣就以“不可杀人”这诫命为例,解释在这诫命中不仅有神不准我们做的事,也已经包含了神要我们做的事,这就是超越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圣经的解释,把神在旧约所公布的律法所包含的真正意义表达出来了。

3,不可杀人与和好有什么关系?(太5:21-26)

当时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认为,没有杀人的行为就是遵守了这条律法。而耶稣说,杀人的起因是对另一个人的仇恨,动怒;所以要真正在人间做到“不可杀人”,耶稣提出三方面要做到的事,这三方面的事才是神设立“不可杀人”律法的精意。对这三方面要做的事,耶稣也提出三个警告。

 (1)太5:21-22:一个人要起杀人的念头,一定在心里已经把对方看作为:不配做人,或没资格做人。所以耶稣说,只要你在心里对另一个人动怒,即你认为对方不是人;或者你骂另一个人是“拉加”或“魔利”,原意就是骂人是“废物”,“笨蛋”,“愚蠢”,这就表达在你心里,这个人不够做人资格。耶稣认为凡有这种心态的人,实际上就是在否定别人的做人价值,与杀人的人心态是一致的。耶稣警告:神不仅要审判有杀人行为的人,也要审判有这种心态的人,这就是神的公义和公正,因为神监察人的心思意念。

 (2)太5:23-24:耶稣的教导没有停留在要对人尊重和宽容上,这是起码要做的,做不到是要受神审判的。接着,耶稣在这两节经文中,要求祂的门徒与其他门徒之间的关系更上一层,就是和好,这里用的“和好”一字的希腊文原意是:彼此复和,彼此交通,彼此接纳。若人与人之间能达到这样的和好关系,“杀人”的事就会消失;世人做不到,至少基督徒应尽量做到,否则如何作盐作光。而且耶稣对这点要求也给一个警告:前面一点做不到要被神惩罚,这点做不到,你与神之间的交通,无论是祷告还是敬拜,都会受到阻隔。

 (3)太5:25-26:如果前面两方面的耶稣教导,重点放在想“杀人”的一方,或者说在某种程度讲,是有理的一方,告诉他们如何改变心态,不去“杀人”,那么这两节经文要谈的是不占理的一方,或者说,可能被杀的一方如何做,如何避免被杀。耶稣说,唯一的办法是把欠对方的债还清,这里没有指哪种债,应该包括所有的债,如口舌伤人,抢夺别人荣誉,白占别人好处等,更何况有伤人肢体,欠人钱财的事。耶稣说,还清债还不够,还应该解决冲突的原因,就是经文说的“和息”,原意是指关系变得友善。耶稣在这点要求上,也给了一个警告:你欠人的债,你以为可以拖着不还,或者以为别人不知道;耶稣说神都知道,神一定审判,公义一定会被追讨回来。

愿我们学习耶稣,用新约的角度来解释旧约,体会旧约教导的真正含义,和神对我们心意,并求圣灵帮助我们爱神所爱的,恨神所恨的,用生命来见证我们所信的这位神的圣洁,公义和慈爱本性,荣耀祂的名。

 

我們若要完全明白耶穌所講成全律法的意義,則必須更深入明白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論的 (1.)殺人的律法 (2.)姦淫的律法 (3.)離婚的律法 (4.)起誓的律法 (5.)公道的律法 (6.)愛人的律法,以及天國子民在世生活的種種教訓與福音的關連後,才能更明瞭耶穌為何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現因篇幅所限,只能就律法一詞的含義來探索所謂成全律法的意義,茲分述如下︰

(一.) 律法一詞在舊約中的含義

律法一詞在希伯來文為妥拉(torah),意思是指上帝藉着祭司和先知們宣佈出來的指導和教訓,它也是上帝的本性和上帝旨意的全部啟示。這種啟示是附帶着人們要在上帝面前,將其所要付的責任全部顯明出來,例如十誡,前三誡對上帝的責任,後七誡對人的責任。而這種責任則是由連串的準則集合而成了一部法典,即摩西五經,但猶太人使用(律法)法典的方式,則有如下四種︰

(1.) 表示十條誡命

(2.)用來代表聖經中的頭五卷書,即創、出、利、民、申,摩西五經。在猶太人看來,聖經這頭五卷書是最佳的律法,也是最重要的部份。

(3.)此外,他們也用律法和先知代表了全部聖經,因而我們稱之為舊約聖經。當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其實就是指舊約聖經。

(4.)表示口頭傳述或文士的律法。

(二.) 耶穌時代所應用的律法

耶穌時代所應用的律法,多為口頭傳述和文士的律法。這文士的律法是文士根據律法的大原則,再引申出來的許多規則。例如當守安息日,而且該日不可工作,但安息日治病又如何呢?於是文士們又定下一些規條,如重病則可治療,輕病則治療一部份,如傷口可以包紮,卻不能敷藥等。

所以,在耶穌時代,猶太人就遵守了成千上萬條的規則與條例,而且他們以為這就是事奉上帝了。當耶穌出來傳道之時,他看見一些人身體有殘障和患了不少嚴重的疾病,特別在安息日醫治了他們,因而引起法利賽人、文士的議論和反應,並控告耶穌違反了律法。茲看如下經文就可見一斑了︰

「又有一個安息日,耶穌進了會堂教訓人,在那裡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要得把柄去告他。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那人就起來,站著。耶穌對他們說:「我問你們,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就周圍看著他們眾人,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他們就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路6:6-11)

文士和法利賽人根據遺傳和文士的律法,認為耶穌違反了安息日的規定,不可工作,故彼此商議要怎樣處治耶穌。

若再看路6:24-49節,更可清楚看見,耶穌是被文士和法利賽人認為犯了安息日的規條,然後才登山教訓眾人的。不過,路加記載較簡短,馬太則較詳盡,而今日的經文太5:17-19則是馬太所獨有。

從以上所論,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救人,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耶穌是破壞了律法。故耶穌登山訓眾時,就要糾正猶太人的錯誤思想,並且要門徒們明白律法和福音的關連,因為耶穌曉得律法的精神就是愛神愛人,也是一切律法的總綱。而他在安息日治病救人,其實就是實踐了律法的精神,而且人子就是安息日的主,因此他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

不少猶太人以為耶穌來是要廢掉了舊有的宗教,這廢掉,有拆毀或取消的意思。但耶穌開宗明義地說,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三.)成全律法

耶穌所謂「成全」這兩個字,在希臘文的詞意是非常豐富的,中文的翻譯不能充份將它的意義表達出來。一般而言,成全有翻成填滿、使之完全、完成,或是實行出來。填滿及使之完全,有被誤會律法和先知的教訓有不全之意,故翻譯為完成或實行出來較為妥當。因此,所謂「成全律法和先知」的意思,就是「實現律法和先知的全部宗旨和意義」,那麼,律法和先知的要求和應許究竟是什麼?

  1. 就律法的宗旨而言

就是實行舊約律法書和先知書中所記載上帝的預言和應許,主要的就是彌賽亞的降臨,祂要成為人類的救贖主,拯救人類脫離罪惡,得以進入上帝永恆的國度裏。

從先知書中,特別是以賽亞書和彌迦書兩位先知,他們對彌賽亞的預言和描述,幾乎與耶穌的生平事蹟十足十一樣。故我們在新約聖經看見耶穌一生的史實,他都是為了要應驗舊約先知的預言和他的救贖工作。例如約3: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B.就律法的職事而言

從彼得對耶穌的認信得知,耶穌就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因此我們通常都在耶穌的名字貫上基督,而耶穌是他的名字,基督就是他的職份了。我們又從舊約得知基督就是彌賽亞,是受膏者,故耶穌受膏之後,就有君王、祭司及先知的三種主要職份,而這三種職份主要是完成了以下的律法︰

(1.)  君王的職份──完成民事的律法

一般而言,猶太人的民事和政治律法,都是預指將來上帝的天國降臨。而耶穌就是天國的始創者和發展者,並且擔任天國君王之崇高職位,而我們就是屬他的子民。在新約有關天國的比喻,如稗子、茶菜種、麵酵、藏寶與尋珠等比喻都是描繪耶穌就是這天國的君王。

(2.) 祭司的職份──完成禮儀的律法

聖經中描寫的帳幕、聖殿和獻祭都是用象徵或預表來說明耶穌將成代罪的羔羊,代人贖罪。例如賽53: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約1:29又說︰「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若再讀利未記的禮儀律法,或再看希伯來書,就會明白這些禮儀和預表只是一些影兒和暗示,而基督才是這些帳幕、禮儀所代表的實體和真像。

由以上所述,可見耶穌就是人間永遠的大祭司,祂才是真實的帳幕,也是一切禮儀的真像和實體。

(3.) 先知的職份──完成道德的律法

所謂道德的律法,就是上帝要求人應當盡的道德和靈性的本份,例如律法上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只可惜文士和法利賽人忘記了道德律法的真正內涵和意義,因而退化到只遵守律法的外在規條(或外在行為)。但耶穌卻要我們淨化內在的思想,不單不可以向婦女動淫念,也不可以恨人,這就是靈性的道德。

耶穌所謂成全律法,其中最後一項就是完成了道德的律法,因他自己是擁有先知的職份,故藉祂的教訓,可以啟示人明白這道德律法的真正目的和意義。從太5:21-47節所論的殺人律法、姦淫律法,離婚律法、起誓律法、公德律法、愛人律法,這些律例就是耶穌所列舉的例證,使猶太人及世人都能夠回到律法的本義,不單是拘束人外在的行為,也是禁絕人不潔淨的思想,進而從律法中找尋到基督,獲得真正的釋放。

 

【約十2】「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門」:指羊圈的門,就是耶穌基督,幫助我們把關和看守,保護我們。

       「羊」:指神的子民,在舊約時代只有以色列人才是神的羊,但在新約時代又加上了外邦人信徒。

       「牧人」:指耶穌基督。

 

【約十3】「看門的就給祂開門;羊也聽祂的聲音;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

            「看門的」:指受託負責看管一個大羊圈的人。

       「羊也聽祂的聲音」:羊群認得自己主人的聲音,而且只會向他的聲音回應。

「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牧人甚至給每一隻羊不同的名字,每天進出羊圈就按名字叫喚。牧人不會隨便叫羊,只叫那些屬於他的。神看顧我們每個人,甚至連我們的頭髮都數過了,別說知道我們的名字了。

路加福音12章6-7

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7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把羊領出來」:意指把那些被關在律法宗教裏的人釋放出來,比如9章的那個瞎子,之前是瞎眼的但如今能看見了。

 

【約十4】「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祂,因為認得祂的聲音。」

中東地方的牧人,並不是在羊群的後面驅趕牠們,而是走在前面,羊群則在後面跟隨。有時你會看到牧羊人身上有一只羊背著,可能是不熟悉彼此或受傷了,然後這樣牧羊人和羊建立親密的關係,逐漸羊就知道牧羊人的聲音了。比方說我們養只小狗,是不是也每天和他建立親密關係這樣我們叫他他就可以回應我們,但是陌生人叫了他名字不會過來,因為他不認識其他人。

我們來看這段視頻,羊只認得牧羊人的聲音,其他人他們不會聽。

羊不認路,就像我們迷茫的時候沒方向一樣。

比如:(1)第一隻羊看到前面有一個坑會跳下去,然後後面的羊也會一個一個一直跳下去,直到牧羊人把他們救出來。

(2)或者第一隻羊看到前面有個障礙物他會跳過去,但當你把障礙物挪走後,後面的羊還是會跳過去,照著前面的羊那樣做,真的很傻是不是。

我們就是這樣,隨波逐流人云亦云沒有方向,如果不是耶穌我們現在還在坑中沒法出來,但當這位好牧人把我們從地獄的火坑中救出來時,我們就有了新生命。

我們一生的道路,都有耶穌在前頭引領,而耶穌的帶領總不會有錯,所以我們儘管放心跟隨。

 

【約十5】「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

【約十6】「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意思。」

「生人」、「他们」就是第九章中的法利赛人和犹太教领袖,即「贼和强盗」,主耶稣是「牧人」,生来瞎眼之人就是「羊」。

 

【約十7】「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中東地方看守羊圈的人,夜裏就橫睡在羊圈的進出口處,任何人或羊要進出羊圈,都必須經過他,因此,他就成了那扇『門』。

『羊的門』是單數的,耶穌是惟一的門,此外再沒有別的門;神給人的得救的方法也只有一個,因為只有耶穌基督才能替人贖罪。如果有人說還有其他辦法,比如拜佛、拜哪個先知或人等,都是來拆毀破壞的,不是來建造生命的。

 

【約十8】「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

「凡在我以先來的」:不是指在主耶穌以前所有的人,而是指以前及當代的『假先知』、『假教師』,並那些自以為是來拯救以色列人的『假彌賽亞』(參耶廿三1~2;結卅四2~3),包括不信祂的政教領袖在內(參太廿三1~36)。

耶利米書 廿三1~2

1 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

2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羣,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卅四2~3

2「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羣羊嗎?

3 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羣羊。

 

馬太福音廿三1~36

譴責文士和法利賽人

(可12‧38-40;路11‧37-52;20‧45-47)

1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2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3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4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5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6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 7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 。 8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9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10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11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 12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1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16「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着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17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 18你們又說:『凡指着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着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19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20所以,人指着壇起誓,就是指着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21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裏的起誓; 22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2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24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2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 26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裏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27「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28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29「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 30『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 31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 32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 33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34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裏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裏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 35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36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都是賊,是強盜」:指這些人從不為著羊的益處著想,只想利用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人間一切的哲學、文化、傳統等,都不能讓我們進入屬神的門;它們不但不能供應我們生命,反而對我們的生命有害(是盜賊),所以我們不可聽從它們的教訓。比如如今的很多所謂的牧者以耶穌的名來賺取錢財、與信徒有不正當關係、達到其政治陰謀等,他們是殘害人的,不是救贖和建造生命的。

 

【約十9】「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喫。」

指羊進到門內就有安全的保障。

「並且出入得草喫」:原文是『入』在前,『出』在後;先有所進入,然後才能出去。羊須先進來,確定和牧人的關係,然後才能蒙牧人的帶領,出到草場,並尋得一切所需要的供應。

本節提到『門』所給羊的三種好處:

(1)必然得救──脫離危險;(2)並且出入──得著自由;(3)得草吃──得著滿足。

我們的神,不是一系列的教條,或是一所教堂,而是一位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他是門。當時耶穌沒有教堂這些建築物,但是他帶了十二位門徒,然後現在全世界有20多億基督徒,所以得救不在乎律法、也不在於建築物,而只在乎耶穌基督這位獨一救主。

 

【約十10】「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盜賊的目的是要掠奪別人的羊,至終給羊帶來傷害。

『豐盛的生命』不是另一種生命,乃是屬靈生命的生長發展,直達到長大成熟的地步。

叫羊得生命,是持續得生命,而且持續給永生,因為羊需要慢慢長大,所以神也是不斷地給和保護我們,成聖的路是一個長久的過程,我們要不斷地跟隨耶穌,聽從主的話,至終得著生命的冠冕。

神樂意把生命的一切豐富都賜給屬祂的人(參詩廿三1)

詩篇23篇1-6

耶和華是我牧者

大衛的詩。

1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致缺乏。

2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3他使我的靈魂甦醒,

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4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5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6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着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約十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耶穌為我們釘在十架,留了寶血捨了生命,捨命救贖的目的,乃要帶領我們進入祂的豐盛恩典。

 

【約十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約十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我們事奉神,看顧弟兄姊妹,是「牧人」呢?還是「雇工」?分別點就是在此。

今天在教會中有許多雇工,那些名義上事奉神的人,所貪圖的是一份舒適的職業,顧念他所得的有多少(例如金錢、別人給的尊敬等),他是一個雇工,對神的羊絲毫沒有愛心,一遇到問題就逃避責任、逃離問題而不是面對問題看管群羊。 

 

彼得前書5章2-3

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羣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羣羊的榜樣。

 

【約十14】「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主與我們之間,有著一種同一生命的聯合、交通、認識和親密的關係,我們禱告、讀經認識神、經歷神的大能作為等都是和他建立親密關係的方式。

 

【約十15】「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我為羊捨命」:相類似的句子,在本章內一共出現了四次(參11,17,18節),耶穌真真實實地為拯救我們獻上了寶貴的生命。

 

【約十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羣,歸一個牧人了。」

「我另外有羊」:指外邦信徒

指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要在基督裏面合而為一。

 

【約十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約十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祂要把命捨去這一個決定,是主動的,當時兵丁抓他的時候他沒有選擇武力反抗,因為耶穌知道時候到了,他便順服天父的計劃,一步一步踏上這十架的道路。把命取回,這裏指耶穌三天後的復活,也是主動的,耶穌能勝過死亡,也能有權柄掌管萬有,因為萬有本是他的也歸於他,神愛我們。

 

【約十19】「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分爭。」

【約十20】「內中有好些人說:『祂是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甚麼聽祂呢?』」

【約十21】「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這句話證明十章的講論,乃是以約翰福音九章瞎眼得看見的事件為背景,所以這兩章是有關連的。

 

【約十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

「修殿節」:另譯『獻殿節』、『燭光節』(Festival of Hanukkah)。在主前168年,敘利亞王佔據耶路撒冷,在聖殿內築造拜偶像的祭壇,以猶太人視為不潔的豬為祭物,污穢了聖殿。猶太人遂起而反抗,三年後,猶大馬加比率軍打敗了敘利亞王,潔淨並修復祭壇與聖殿,於主前165年猶太曆九月廿五日(相當於陽曆十二月間冬至前後,大約是在陽曆十二月二十五日左右舉行,正值冬天),重新獻給神。從此,猶太人每年均守這節慶,一連八天,家家戶戶掛燈點燭,甚至許多人每天多加一支燈燭。

當要點燈油的時候,人们在圣殿里只找到一罐有大祭司封印的用于点燃金灯台的灯油,无论是制作还是去外地取来这种专门洁净过的灯油,都需要八天时间。但这罐只能燃用一天的灯油,竟然一直燃烧了八天。为纪念此事,修殿节最主要的仪式是点燃九枝灯台,中间的灯盏用来点燃其它八支灯盏,每天多点一枝,一直到第八天,所以「修殿节」也被称为「光明节」。

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七燈台,這是聖經記載的。

出埃及記25章21-40

燈臺(出37‧17-24)

31「要用精金做一個燈臺。燈臺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32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34燈臺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35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臺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37要做燈臺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 38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 39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40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民數記8章1-4節

安置七盞燈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 3亞倫便這樣行。他點燈臺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4這燈臺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摩西製造燈臺,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

【約十23】「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圣殿的外院四周有走廊环绕,所罗门廊位于圣殿东区,是有顶盖的长廊,可以挡住冬天的冷风。当圣殿仪式结束后,人们可在此讨论圣经,如果有人看過一些關於耶穌受難的影片,可以看到那時耶穌小時候或長大都會在聖殿的走廊與拉比等一起講道。

【約十24】「猶太人圍著祂,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

这些人不是真心想知道主耶稣是否是弥赛亚,也不是想相信祂,而是再次企图从耶稣的话里抓到告祂的把柄。

 

【約十25】「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指耶穌整個生活方式(包括所行的神蹟),只有神才能作,人不能作,就是祂奉父之名所作的一切,都可顯示出祂的身分。

【约十26】「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約十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着我。」

【約十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約十29】「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天父、耶穌不希望一個人滅亡,神要我們全都得著永生的生命,我們因此都得到全然的保障,没有人能将我們从神的手中夺去。

 

【約十30】「我與父原為一。』」

子與父同為一體,兩者在本質相同、生命相同、工作相同、能力也相同,卻不是同一位格。

 

【約十31】「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祂。」

意即準備執行律法(參利廿四16),卻不經過應有的程序。

利未記廿四16,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約十32】「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美好而尊貴的善行,包括行神蹟在內,幫助別人而不是毀壞,所以沒有拿石頭打的理由。

 

【約十33】「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

把自己稱作與神同等,猶太人以此為褻瀆。

 

【約十34】「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

【約十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約十36】「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你說僭妄的話麼?”」

『律法』一詞,通常指摩西五經,但在此代表全部舊約聖經。

指稱呼那些在一般人面前代表神施行審判的猶太官長、法官為『神』。

 

詩篇68章2,

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

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

詩篇68章6,

我曾說:你們是神,

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些施行審判的法官尚且稱為神,何況神親自分別為聖差遣來世上祂的兒子,豈不是更有資格採用『神兒子』的稱呼嗎?

 

【約十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約十38】「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

主耶穌在這裏的論證乃是說,祂的行動和祂的教訓是一致的。祂的工作本身已足夠令人相信,並且這些工作也作成了支持祂自稱為神的證據。

 

【約十39】「他們又要拿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原文是『祂卻從他們的手走出去了』;主不是逃走的,乃是走出去的。因為時候還沒有到。

 

【約十40】「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

耶穌到了約但河東名叫伯大尼的地方,那裏是屬希律安提帕所管,較少被捉拿的危險。

【約十41】「有許多人來到祂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

【約十42】「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不信使人的眼睛看不见神,信却叫人的眼睛开了,看见了神的儿子,也接受了神的儿子。同是一个民族的人,同是一样生活与经历的人,信与不信使他们接受了截然不同的结局。

約翰福音一章

施洗約翰的見證

(太3‧1-12;可1‧1-8;路3‧1-18)

19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裏,問他說:「你是誰?」 20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 21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呢?是以利亞嗎?」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嗎?」他回答說:「不是。」 22於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 23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着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24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 25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麼施洗呢?」 26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 27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 28這是在約旦河外伯大尼,約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見證。

 

‭‭神的羔羊

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30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31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32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33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34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

 

約翰福音三章

耶穌和施洗約翰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 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 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 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 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 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 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 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舊約也早已提到約翰會來為主做工:

以賽亞書40章3節

3有人聲喊着說:

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

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

 

瑪拉基書4章

5「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裏去。 6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

 

施洗約翰雖然沒有行過什麼神蹟,但他願意為主做見證,直到死,約翰不是彰顯自己的作為,而是為主鋪路,把榮耀引到耶穌基督。我們是否也願意像約翰一樣,一生為主作工,把人領到耶穌面前,把一切尊貴榮耀歸給神,而不是歸給自己。

 

可以看到在耶路撒冷是一群瞎了眼的羊,而在伯大尼是一群眼睛能看見的羊,到底誰能看見呢?只有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救主的人可以,新約所有篇幅都在指向這彌賽亞,除去世人罪惡的羔羊。

 

耶穌是好牧人、是門、是羊圈,是道路、真理、生命,是整本約翰福音的核心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