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結論
耶穌在最後晚餐把餅和杯遞給門徒,但「猶大是否真正領受、是否在餅杯祝謝之後領受」聖經並未明確記述。更重要的是,教會管理聖餐不是因為誰「配得」,而是因為聖餐是記號、是約的餐,是給已經公開歸入基督身體的人。
教會不是要拒人於外,而是要確保人明白自己在做什麼,不讓人「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7–29)。
✦ 二、具體可以怎麼回答?
(1)回答「猶大也領了聖餐」問題:聖經並沒有確定記錄
四福音書的順序不同:
- 有的將猶大離席放在祝謝餅杯之前(約13:21–30)
- 對觀福音雖沒強調順序,但也未說「猶大在餅杯中領受」
👉因此,用「耶穌明明讓猶大領聖餐」並不嚴謹。
即便假設猶大在場,也不能作為「所有人,不論是否信主,都應該領用」的基礎。
(2)聖餐不是一般的“吃喝”,是立約的記號
聖餐是:
- 給「已經公開受洗、進入教會」的人
- 表明「與基督聯合,與祂的身體連結」
- 是「新約的記號」
沒有加入約,就沒有資格領約的記號。
這就像:
- 不加入公民身份,不能投票
- 不成為配偶,就不能享有婚姻中的權利
不是排斥,是約的邏輯本身要求的。
(3)讓人隨便領聖餐,其實是害他
保羅說:
「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
「吃喝自己的罪。」
——林前11:27–29
教會要求受洗、穩定加入會友後才領聖餐,不是關門,而是負責任地保護人,不讓他無知中冒犯主。
這不是「排外」,而是「牧養」。
✦ 三、牧養式總結
「聖餐是主立的新約記號,是給已經歸入祂身體的人。
不是我們覺得自己‘配’或‘不配’,而是要在約中領約的記號。
耶穌最後晚餐中猶大是否領受,聖經沒有清楚記載;
但我們清楚知道,保羅警告人不可隨便領用,以免吃喝自己的罪。
教會讓新朋友先受洗、穩定加入,再領聖餐,是為了保護他,
讓他能在明白福音、明白約的情況下,領受祝福,而不是領受審判。
這不是排外,而是一種愛。」
